返回
新闻发布

控高保底!事关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来源:鲁南传媒网2023-07-27

鲁南传媒网讯:7月26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枣庄市住房公积金上半年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褚莉介绍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情况。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是根据职工的月工资基数乘以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之和确定的。对职工月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的上下限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枣庄市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的最高标准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标准为枣庄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



责编:葛祥云

上一篇:枣庄市上半年新增公积金缴存单位553个,新增缴存职工1.54万人

下一篇: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全市383169名缴存职工结息2.38亿元

  • 举报
关闭
同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