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枣庄要闻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3-01-13

鲁南传媒网讯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由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编:葛祥云

上一篇:“帮助运动员站上领奖台,就是最大的成功”(奋斗者正青春)

下一篇: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 举报
关闭
同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