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摸清现有电子烟企业和产业的有关情况,更好地落实监管要求,各类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于2021年12月6日-21日,登录国家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国家局”)政府网站,按时如实报送企业和产品相关信息。
二、信息报送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作为填报人填报信息。填报人须及时、准确、如实填写,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界面的“信息报送须知”。
四、本次信息报送分为企业信息报送和产品信息报送,采取网上填报方式进行。因不具备互联网填报条件或能力等原因确实无法网上报送企业信息的,请联系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线下信息报送服务,产品信息报送无线下服务。
五、网上信息报送方式及路径如下:
1.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统一通过国家局政府网站(www.tobacco.gov.cn)“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和产品信息报送专栏”填报信息(专栏开放时间为每日8:30-23:00)。
2.填报人以个人实名注册微信扫码方式登录。
3.企业信息报送主体包括电子烟生产(含代工企业)、品牌持有、分销企业(含进口代理商)和电子烟零售店。电子烟生产(含代工企业)、品牌持有、分销企业(含进口代理商)填写基础信息并选择“企业用户”类型,点击“企业信息报送”,根据提示填写信息。电子烟零售店填写基础信息并选择“零售店用户”类型,点击“零售店信息报送”,根据提示填写信息。
六、枣庄市烟草专卖局信息填报咨询专线:0632-5516888。咨询专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专线仅限答复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和产品信息报送有关事宜。
枣庄市烟草专卖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