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枣庄要闻

枣庄王晁煤矿等16家单位因卫生问题被处罚

2020-07-01

近日,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发布《滕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6.22—6.28)》,枣庄市王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单位因卫生问题被行政处罚。

据了解,被行政处罚的16家单位分别是:滕州市姜屯镇黄庄村卫生室、滕州市姜屯镇郝庄村卫生室、滕州市大坞镇前峄庄村卫生室、滕州市大坞镇任山村卫生室、滕州市大坞镇望凫村卫生室、滕州市大坞镇小坞村卫生室、滕州市滨湖镇三山村卫生室、滕州市滨湖镇朱村卫生室、滕州市滨湖镇奎子东村卫生室、滕州市滨湖镇东古村卫生室、滕州市滨湖镇东古村卫生室、滕州市滨湖镇胡楼村卫生室、滕州市官桥镇望河村卫生室、李某某、滕州市龙泉街道张庄村卫生室、枣庄市王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位于滕州市东沙河镇东沙河村、龙泉街道冯东居的李某某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第二次),滕州市卫生健康局没收其违法所得5838元及药品、医疗器械,并处以罚款11万;位于滕州市级索镇的枣庄市王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疑似职业病,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上一篇:刘经靖:彻查冒名顶替案 彰显法治山东的严正态度!

下一篇:枣庄市考试院提醒广大高考考生:尽量穿浅色衣服

  • 举报
关闭
同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