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民上下一心,充分彰显出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强大力量。疫情当前,枣庄广播电视台践行媒体责任,及时传递这场疫情狙击战中的温暖、力量和责任。在宣传报道中,亦见证了我们这个城市许多爱心企业汇聚形成的暖流,振奋于这些企业为抗击疫情做出的坚实举动,枣庄广播电视台特别推出“战疫路上·有爱同行——抗击疫情爱心企业公益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指动枣庄客户端、鲁南传媒网等优质全媒体资源,免费为抗击疫情做出贡献的爱心企业进行公益宣传。
公益宣传范围:凡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湖北省、武汉市以及山东省和枣庄市狙击新冠肺炎疫情进行爱心捐赠或各类援助支持的枣庄区域企业,均可自愿报名。枣庄广播电视台联系相关部门查验后根据捐助情况予以刊播。
一、播出形式
广播15秒为一个播出单元
电视30秒为一个播出单元
指动枣庄客户端、鲁南传媒网按照条次为播出单元
二、广播、电视播出时长
7至15日,每日不少于10次
三、报名方式
请您将捐赠的金额或物资按下列顺序填写,我们将根据您的捐助情况第一时间跟您联系,为您安排公益宣传。
1、企业名称:
2、捐赠金额(物资):
3、捐赠单位:
4、捐赠证明:
5、企业联系人:
6、联系电话:
(请附企业音像、视频、H5等宣传资料)
枣庄广播电视台公益广告播出联系电话:
0632-3569111、3569222
四、爱心提示
1.报名参与“战疫路上,有爱同行 ”的爱心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捐赠情况,并请提供捐赠证明,经审核通过方可执行;如发现申报企业有虚假行为,枣庄广播电视台有权撤销该企业的活动参与资格,如因虚假行为造成重大社会恶劣影响,由申报企业承担全部的公众责任和法律责任,我台保留追诉权利;
2. 通过审核的爱心企业需提供四五张捐赠活动照片,可以是企业文化标语,或者是企业奉献爱心的话语,我们会安排专人对接,统一制作公益宣传片;
3.企业提供的宣传素材必须符合我国相关广告法规和版权法规要求;
4. 赠播公益广告根据我台媒体资源使用情况优化配置,根据疫情宣传情况随时调整;
5. 我们将根据爱心企业申报时间的顺序,进行统筹播出,先到先得,额满为止;
6. 以上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枣庄广播电视台。
五、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传送相关资料
众志成城,抗疫必胜!
枣庄广播电视台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