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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要闻

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1-14

为推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推进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2015年11月至2017年中秋节,薛城区人民法院时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焦新建多次接受在审案件当事人宴请并收受购物卡。焦新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2、2018年中秋、2019年春节,市中区西王庄镇洪村联校原副校长李星龙主持工作期间违规安排向本校教职工发放现金及物品。李星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9年6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被免职。


3、2019年2月至3月,山亭区翼云地材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庄寿彬,党支部副书记张涛分别数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各自私家车加油。2019年8月,庄寿彬、张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通报指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为镜鉴、以案明纪,深刻汲取教训,真正入心入脑,做到令行禁止。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从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高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2020年春节即将到来,必须下大气力纠治“四风”,以节日风清气正“小气候”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大气候”。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相关职能部门要更新完善制度,及时公开解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得到有效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下大气力整治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纪违规问题,也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枣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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