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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又有5人上禁驾“黑榜”

2019-05-23

为使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受到警示教育,清醒认识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提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枣庄市交巡警支队日前公布了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和交通肇事逃逸被追究刑事责任被终生禁驾的5名人员情况。


根据禁驾的5人名单中显示王超、王延明、王志远、孙启伟、王方永均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据了解,这5名被终生禁驾人员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主要是为了警示教育驾驶人要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 (记者 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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