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枣庄要闻

重拳出击!枣庄开展"黑车"集中查处行动

2019-04-03

为规范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自3月10日起枣庄交通运输监察系统,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出租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

4月2日,根据前期摸排和市民举报,枣庄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在全市组织开展集中查处行动。在薛城区,支队抽调执法人员20余人,配合薛城区交通运输大队,并联合公安部门,在薛城区人民医院、枣庄市矿务局医院、枣庄高铁站等5处重点区域和路段同步开展查处行动。

活动开展以来,枣庄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人员围绕班线旅客运输和城市出租客运两大“黑车”聚集领域,围绕汽车站、火车站、居民小区、学校、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打击。根据“黑车”的运营规律和特点,实行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巡回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稽查,让非法营运的“黑车”无路可走。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爱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自觉乘坐正规客运车辆,拒绝乘坐"黑车",远离安全"隐患",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打击非法营运"黑车",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

相关阅读:

所谓"黑车"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运输经营的车辆,其危害性如下:

1、乘坐"黑车"人身安全无保障。"黑车"没有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测,车辆安全状况得不到保证,加之非法营运者为逃避交通运政执法人员的稽查,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在逃避和抗拒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不但可能误时误事,更可能因易发安全事故而造成人身伤害。

2、乘坐"黑车"财产安全无保障。"黑车"因未在交通运输部门登记,驾驶员也未在交通运输部门备案,一旦乘客财物遗漏在车上,难以找回,此情况屡有发生。

3、乘坐"黑车"权益无保障。"黑车"驾驶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没有购买旅客意外伤害险,且属非法营运行为,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乘客人身伤害,很难得到保险赔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4、乘坐"黑车"易落入不法分子陷阱。一些不法分子会借乘客贪求运价便宜之机,引诱乘客上车,然后抢窃乘客财物,危及乘客生命安全。

上一篇:"全国通办"实施首日 滕州受理出国境申请7人次

下一篇:深化改革,持续释放制度红利|人民时评

  • 举报
关闭
同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