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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

枣庄启动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整治行动

2019-03-08


3月8日上午,枣庄市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从今年3月6日至6月17日,我市组织开展全市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整治行动。

据悉,为打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和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切实提高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市政府决定联合多部门从3月6日至6月17日在全市深入开展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整治行动”),重点围绕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表演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切实净化市场消费环境、金融投资环境,规范网络表演行为,建设安全放心、文明和谐、天蓝地绿的美丽枣庄。

据了解,为确保整治行动成效,市政府成立了枣庄市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及三个工作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及督导。

整治行动以区(市)为单元,实施集中整治、规范提升。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依照涉事企业、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基本事实,采取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分批治理。

各区(市)、高新区和各有关部门加强整治工作的协作配合,牵头部门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职,敢于碰硬攻坚,形成整治合力。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通过检查抽检、约谈企业、信息公示、下架召回、警示处罚、信用惩戒、撤销吊销、行刑衔接等措施,形成“百日行动”的震慑力,达到査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整治行动要求,一要加大曝光力度。对查办的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采取“查处一例、曝光一例”的形式,由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整个整治行动将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及时向社会宣传整治成效。二要畅通投诉举报。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 护自身权益。各区(市)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要推动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自律机制,引导和督促行业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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