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十条意见》明确指出,对基层干部既要从严要求,又要松绑减压,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成长上爱护,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我市高度重视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工作,要求各区(市)拿出硬措施,确保镇街公务员收入高于区(市)直单位同职级人员。
市中区结合实际,率先研究出台文件,规定镇街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地方津补贴标准比区直单位同职级干部地方津补贴上浮22%,总收入上浮10%,体现了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树立了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