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1月18日讯 近日,枣庄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枣庄小学和初中将于1月23日(腊月十八)开始放寒假,2月20日(正月十六)开学;普通高中1月30日(腊月二十五)放假,2月20日(正月十六)开学。
《通知》要求,各区(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促进健康成长、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留足学生社会实践和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
《通知》强调,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