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在滕州街头,一名男子举着旗子在前带路,几人跟随其后跪地爬行,另有一名女子拍摄全部过程。经路人报警,滕州市荆河派出所立即前往处置,及时制止了这一荒唐行为。目前,事件发起人赵某承认自我炒作,并向大众网记者出示了她的道歉信。
大众网记者从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证发现,该公司实际上是“滕州市某美容服务部”,属于个体工商户。经民警了解,“跪地爬行”参与者为该服务部老板和其招聘的管理层。参与跪地爬行的七人中,一名男子为老板王某,一女子为王某妻子,其他五名女性均为主要管理成员。
民警对涉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涉事人当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停止了不当行为,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随后,记者从滕州市公安局获悉,鉴于社会关注度高,办案民警通过对涉事七人的逐一询问,排除了“强迫员工”的嫌疑,都是自愿行为。
“跪地爬行”的发起人赵某告诉大众网记者,因未完成年初制定的业绩任务,她自愿跪地爬行而进行自我惩戒。“这是2018年年初,我制定的自我惩戒目标。”赵某说,老板王某见她跪地爬行后,也参与了爬行,其他管理团队人员见状纷纷参与其中。
“跪地爬行”一事经媒体曝光后,赵某坦言,“跪地爬行”虽然有自我激励的因素,但“更多想自我炒作提升今后的业绩”。
在此,滕州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营业人员文明合法经营,自觉抵制恶俗营销和自我炒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