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枣庄市公路管理局将S241临徐线台儿庄叶庄至鲁苏界路段移交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管理,S241临徐线台儿庄叶庄至鲁苏界路段成为台儿庄区城市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划定的台儿庄城区货车限行区域公告如下:
一、限制货车通行区域
1、限行区域:东顺路以西(含东顺路)、台北路以南(含台北路)、阿里山路以南(含阿里山路)、广进路以东(含广进路)、运河北堤以北(含运河北堤)、文化东路以南(含文化东路)、环城慢道与文化东路交叉口至运河北堤路段以西(含该路段)范围内所有道路
二、限制通行的车辆
中型以上载货货车(含中型)、危险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挂车等黄色号牌车辆以及拖拉机等农机车辆。
三、限行车辆管理方式
1、过境货车可经枣台路、S234、 G206实行绕行
2、限行区域范围内的企业、物流公司使用的货车以及危险品化学运输车辆,符合环保、安全相关要求的,由使用单位凭相关手续向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备案后,依照核发的通行证件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3、区重点工程建设所需使用的重中型货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等工程车辆和城市供电、供水、通讯、市政、绿化、环卫等社会服务、应急管理等车辆,符合环保、安全相关要求的,由使用单位凭相关手续向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备案后,依照核发的通行证件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本公告自2018年12月20日起实施,对违反通行规定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台儿庄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