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12月5日讯 近日,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滕州市泽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滕州市泽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装饰材料”)被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合计处以22万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泽宇装饰材料(地址:滕州市益康大道2588号)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并且有 《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 等证据佐证。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认为,泽宇装饰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滕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1月15日依法向泽宇装饰材料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听证会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泽宇装饰材料被处以2万元罚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被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罚款。
综上,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泽宇装饰材料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合计处以2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