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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要闻

枣庄市纪委通报3起“不作为”典型问题

2018-10-3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市纪委通报了3起“不作为”典型问题。 

1、2018年8月,滕州市洪绪镇对该镇东张楼村地下自来水管道破裂漏水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导致该村一个多月未能正常供水,存在“不作为”问题。对此,镇水利站站长王学利负有直接责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韩建行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10月,王学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韩建行被诫勉。 

2、2018年8月,市纪委暗访发现枣庄高铁站出站口存在对出站旅客以乘坐出租车为由利用无营运手续车辆倒客现象,薛城区有关单位存在“不作为”问题。对此,区京沪高铁枣庄站交通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华负有直接责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区京沪高铁枣庄站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孙晋营,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窦荣贵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9月,张华被诫勉,孙晋营、窦荣贵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2018年5月以来,峄城区环保局、峨山镇政府对峨山镇店子村清理后的“散乱污”企业监管不到位,“两断三清”执行不到位,致使部分企业清理后出现反弹现象,存在“不作为”问题。对此,峨山镇环保所所长王宝锋负有直接责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均瑞,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隋明郁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9月,王宝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均瑞、隋明郁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主动担负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切实杜绝“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坚决加以整改,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高压态势,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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