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台儿庄区
台儿庄检察院对徐夫山挪用公款罪一案提起公诉
2018-10-31
近日,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对徐夫山挪用公款罪一案向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12年1月,徐夫山在担任枣庄市台儿庄区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乘负责公司全面工作之机,利用职务便利与赵峰合谋,挪用公款1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
上一篇:
枣庄市纪委通报3起“不作为”典型问题
下一篇:
枣庄国际马拉松11月4日开跑 这些路段交通管制
0
人关注
0
人点赞
举报
评分:
分
扫一扫访问当前网页
复制链接
二维码
短信
邮件
关闭
同类新闻
“订单高粱”红了
19
2星期前
张山子镇: 林果套种中药材 “一地双收”增效益
24
2星期前
邳庄红薯成就富民强村“甜蜜”产业
24
3星期前
涧头集环境综合整治美了乡村
26
3星期前
台儿庄旁听庭审“零距离” 以案为鉴敲警钟
21
3星期前
台儿庄行政审批服务局:推动道路货运业务“一件事”高效办理
16
2个月前
取消
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频道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