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9月17日讯 日前,枣庄市住建局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记者梳理发现,专项行动重点围绕非法集资行为、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虚假房地产广告等。
据了解,即日起至9月底,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对照专项行动重点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10月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对本地区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并负责督促其进行整改;11月市里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区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同时移交综合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记入征信平台;12月对问题严重、群众投诉较多、整治不力的地方政府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到位。
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围绕枣庄房地产开发经营乱象,通过自我查、联合查,督办查方式,重点打击非法集资、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发经营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对于问题清单采用逐个销号的方式,持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逐步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枣庄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通知》指出,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销售现场按照统一格式进行信息公示,包括基本信息、销售信息和销售承诺在内的三大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预售许可等证件材料,以及房屋性质、建筑面积、销售状况、现场模型及销售人员等一套一标内容共计11项50余条信息。全面实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切实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实名登记和信用管理。严禁使用企业或机构自制合同格式条款,对规避自身义务、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强制购房人承担义务及乱收费行为的合同约定依法不予以保护。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保障,构建联合查处机制,开通购房人热线,广泛发动群众监督,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整治行动;各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通力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发布专项行动的相关进展,全力配合新闻媒体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重点曝光,形成震慑,在全社会形成整治房地产乱象高压严打舆论氛围,有力促进枣庄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