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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要闻

按居住地入学 市中随迁子女入学规定公布

2018-07-30
     鲁南传媒网7月30日讯 日前,市中区教育局公布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将按照居住房屋地确定入学学校。

据了解,外来务工人员是指非市中区户口,在市中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

根据学校规模和学位情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居住房屋地到定点学校进行入学申请登记。今年,市中区定点学校新增实验中学、聚艺谷学校和齐福小学3所,具体为:逸夫小学西昌校区、红旗小学、回民小学、中兴小学、齐福小学、实验中学、聚艺谷学校、枣庄四十一中北校、枣庄十六中北校、枣庄十五中西校,共10所。

入学报名须准备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由区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正式购房网签协议和购房发票等)或区房管局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务工人员提供务工证明或单位合法用工合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经商人员出具营业执照正副本(需年检有效且实际经营,营业执照须为带有二维码的最新版本),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免疫接种证等。以上材料截至报名时需满一年以上有效。

需由监护人按报名时间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到定点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定点学校服务范围(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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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学校服务范围(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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