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是对市中区部分道路限制核载质量在0.5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及挂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畜力车(以下简称限行车辆)通行的时间、区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禁止限行车辆通行的时间
实行24小时禁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禁止限行车辆通行的区域
(一)禁行区域
1.东起东外环(即S345,以下简称东外环),西至西昌路(自新S348路至东海路)、衡山路(自东海路至原枣曹线)、西昌路(自南园立交桥至中兴大道),南起人民路自东外环至解放路、新S348线暨十里泉路(自解放路至西昌路)、东海路自西昌路至衡山路路段,北至中兴大道、原枣曹线(自南园立交桥至衡山路),上述路段区域内所有道路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2.衡山路、湖西路、泰山路暨湖西景苑西规划路、龙城路及所包含区域内道路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3.光明大道西昌路至市中区界牌段,解放路自新S348线(十里泉路)至中兴大道路段,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4.石岭路自君山路至北外环(S345)路段,实行早7:00-8:30,午11:00-12:30,晚17:00-19:00限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二)禁行区域临界道路禁行路段
人民路自东外环路口西口(含)至解放路路口东口(含),西昌路自新S348线(暨十里泉路)路口北口(含)至南园立交桥南口(含),东海路自西昌路至衡山路路段(含),衡山路自东海路至原枣曹线路口南口(含),中兴大道自东外环路口西口(含)至西昌路路口东口(含),上述临界道路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三、过境的限行车辆一律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带有广告性质的专用车辆确需在限行道路上展游的,以及其他确需驶入限行区域的的限行车辆,需经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审核同意,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