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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

枣庄3个区(市)和24个镇(街道)先行试点医养结合

2018-07-17
      鲁南传媒网7月17日讯 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枣庄市医养结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枣庄选取滕州市、市中区、台儿庄区3个区(市)和滕州市大坞镇等24个镇(街道)为建设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单位。
     《方案》要求,各示范先行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的有效形式,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各区(市)进展,帮助解决示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7月底前,省、市将对示范先行单位进行中期评估;10月底前,省、市将组织专家对示范先行单位进行全面评估验收,示范先行单位达不到标准,取消示范资格。其他区(市)、镇(街道)工作突出、任务完成出色的,增补为示范先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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