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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要闻

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材料 市中两干部被纪委通报

2018-05-02

近日,市中区纪委通报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涉及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材料问题。


据了解,2017年7月,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中区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期间,垎塔埠街道办事处综合协调办公室原主任龚士玉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材料。垎塔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邦作为分管副主任,未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在未核实工作实际进展的情况下,向巡察组汇报了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刘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龚士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照“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拿出过硬措施,切实整改到位,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有效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以实际行动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具体表现,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对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到早查处、早纠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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