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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要闻

私家车公家养 枣庄市纪委通报3起典型问题

2018-04-25

鲁南传媒网 4月25日讯24日,市纪委通报3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以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1. 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处原主任彭玉泉违规使用公款为本人及单位一名工作人员个人车辆分别报销加油费用4794.88元、1600元,后二人主动将上述费用退回。彭玉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峄城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培军3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共计消费1135.67元。李培军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3. 滕州市羊庄镇中心卫生院原驾驶员彭涛先后10次违规将个人车辆加油发票3300元混杂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发票中报销。彭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收缴违纪所得。


通报指出,3起私车公补、公卡私用、私票公报的“私车公养”典型问题均发生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深入人心的时期,说明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恣意妄为,触碰纪律红线,理应受到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五一”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细化监管举措,确保公务用车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深入开展纠治“四风”明察暗访和“私车公养”整治活动,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履职不力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予以严肃问责,同时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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