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持续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坚决摒弃口头上的‘绿水青山’、背地里‘黑色增长’的行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反映了群众的呼声,代表了群众的意愿,是建设生态宜居枣庄的重要举措。
去年以来,我市面对新常态、实施新举措、实现新作为,围绕建设生态枣庄,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全市水、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总体可控稳定,实现了经济社会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双赢。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办理完成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311件,依法关停整治“散乱污”企业325家,“蓝繁”天数达到248天、较去年增加39天。全市6个国控河流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标准,全市水体优良比例达83%,其中滕州市北沙河王晁桥断面水质提前达到Ⅲ类标准。
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下大气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下大气力抓好流域环境治理,强化水污染防治,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生态改善带来的幸福感。这是对如何进一步打造碧水蓝天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吹起的新号角。
“党的十九大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了旗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对生态枣庄建设作出部署。号角已经吹响,蓝图已然绘就,我们将以‘所有河流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水标准,空气质量及生态建设完成省定任务’为目标,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综合施策、多措并举、补齐短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城市生态品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市环保局局长庄建泰说。
打好蓝天保卫战。突出“压煤、抑尘、控车、除味”四大重点,全面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到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10、PM2.5年平均浓度比2013年改善50%左右,“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明显增加。强化燃煤污染治理。2018年底,基本淘汰全市行政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建城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承压锅炉全部改造为清洁能源或淘汰、报废,对相关锅炉依法予以改造、拆除。
强化面源污染治理。2018年3月底前,重点企业完成封闭式料仓、物料密闭廊道和工艺产尘点集气罩建设,城区所有建设工程、物料堆场,必须做到“六个100%”全达标和视频全监控。对城区内所有餐饮单位,一律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禁止露天作业。加大夏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力度,杜绝焚烧污染。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全面提升燃油品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进度,实施“环保+公安”路检行动,严查汽车尾气污染。强化工业企业治理,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三时段限值和分区域排放标准,全面实行排污企业在线监测。加快推进火电、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升级,继续推进水泥、砖瓦、铸造等行业冬季错峰生产;开展有机化工、喷涂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及“小散乱污”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责任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考核,严肃问责追责。
打好碧水持久战。以河流断面稳定达标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水十条”“河长制”,深化实施“枣庄标准”,2018年,国控、省控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53%以上,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除地质因素超标外)达到100%。以河流断面稳定达到三类水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对标,提升级索镇等敏感区域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标准,坚决关停取缔不达标排放企业。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督促市中、薛城加快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督促区(市)政府实施管网配套、雨污分流,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结合中央项目库建设,筛选一批水污染防治项目,争取中央资金,促进区域治污水平提升。大力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东西伽河、户主水库等10个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和人工湿地。出台实施《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加快12个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保障公众饮水安全。加快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畜牧业生态绿色发展水平。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指标约束,加快生态市建设。完成生态红线优化调整,开展生态红线的勘界定标。扎实推进净土行动,实施《枣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加强污泥等固体废弃物和垃圾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完成90个村庄的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