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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市民热线·法治版》节目 “听众喜爱的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

2015-09-30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今年是《市民热线·法治版》节目开办15周年。经市委政法委、枣庄广播电视台共同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市政法机关组织开展首届《市民热线·法治版》节目“听众喜爱的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9月1日

首届《市民热线·法治版》

节目“听众喜爱的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市民热线·法治版》节目开播第十五周年。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市委政法委、枣庄广播电视台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首届《市民热线·法治版》节目“听众喜爱的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组织开展《市民热线·法治版》节目“听众喜爱的十佳政法干警”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树立形象,充分展示我市政法干警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大局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公平正义、保障安居乐业等方面做出的突出成绩,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坚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廉洁执法,为深入推进“法治枣庄”、“ 平安枣庄”建设凝聚更加强大合力,营造更加浓厚氛围。

二、参选范围

市、区(市)两级政法机关在编、在职、在岗的干警。

(一)法院系统:市法院中层干部(仅限于业务庭、处、室负责人,不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区(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庭、室负责人)。

(二)检察系统:市检察院中层干部(仅限于院机关业务处、室和“两局”负责人,不包括院领导班子成员);区(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院机关科、室和“两局”负责人)。

(三)公安系统:市公安局中层干部(仅限于局机关业务处、室和各业务支队负责人,不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区(市)公安(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科、队、室负责人)。

(四)司法行政系统:市司法局机关业务处、室和下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最终将评出10名同志作为首届“听众喜爱的十佳政法干警”。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分别推荐6名干警、市司法局推荐2名干警作为候选人,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1、政治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由市直政法各单位政治部负责审核)

2、法治观念牢固。带头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自觉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没有因执法办案责任问题引发敏感炒作案事件。(由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室负责审核)

3、支持节目播出。2010年以来,至少担任《市民热线·法治版》节目嘉宾2次,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丰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节目中,能够耐心听取群众呼声,解答问题专业、态度诚恳,节目后,能够积极和听众沟通交流,帮助解决疑难复杂问题,赢得了广大听众的理解支持,没有引发群众投诉问题。(由枣庄广播电视台《市民热线·法治版》节目组负责审核)

四、评选机构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高效、透明,决定成立首届《市民热线·法治版》节目“听众喜爱的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于 玉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惠从冰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继祥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江心田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王业胜   市司法局局长

     张心立   枣庄广播电视台台长

成 员:孟凡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修国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贾广勤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张鹏翔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许建华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 义   枣庄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孟凡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李 征   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高 键   市法院研究室主任

     曹华军   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魏登辉   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处长

     晁兴法   市司法局宣传处处长

     邢 军   枣庄广播电视台广播新闻频道总监

为加强活动联系、沟通,在市直政法各单位和枣庄广播电视台分别确定了一名联络员,具体情况如下:

      田佳成    市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

      周永恒   市法院新闻办主任

      李晓波   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

      曲宗利   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副处长

      韩文政   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李琳娜   枣庄广电广播新闻频道评论部副主任 

五、评选程序

这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上而下发动、组织民主推荐、逐级审核上报、群众网上评选、评委评审确定的办法进行。具体阶段:

1、发动阶段(9月1日-7日)。市委政法委向市直政法各部门下发活动通知及具体实施方案,市直政法各部门再根据参选范围,及时把此次评选活动的具体任务,层层分解、部署落实到市直政法机关、下属单位和基层政法各单位。

2、申报阶段(9月8日-10日)。市直政法各部门将活动任务在本系统部署后,各参选单位根据活动要求,填写候选人初审表(附后),自行向市直政法各部门活动负责人申报候选人。

3、初审阶段(9月11日-15日)。市直政法各部门接到本系统各参选单位候选人申报后,由市直政法部门政治部,会同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室、枣庄广播电视台《市民热线·法治版》节目组,对各参选干警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确定本系统候选人名单。

4、推荐阶段(9月16日- 21日)。市直政法各部门确定候选人名单后,于9月21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后,一式二份)、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单独)、个人二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报评选活动办公室(市委政法委研究室,市政大厦1033房间)。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5、复审阶段(9月22日-25日)。评选活动办公室收到候选人资料后,对各候选人情况再次进行审核,确保各参选干警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符合评选活动要求,切实经得起实践检验。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免除其参选资格,并由相关责任部门重新推荐后补齐候选人名额。

6、初宣阶段(9月28日-30日)。经评选活动办公室复核后,通过“枣庄长安网”、《枣庄晚报》、枣庄广播电视台相关栏目,对候选干警事迹进行初步宣传,积极为评选活动造势。

7、评选阶段(10月8日-11月20日)。分以下三个环节:

(1)网络评选环节。(10月8日-11月7日)在“枣庄长安网”、“鲁南传媒网”、《市民热线·法治版》新浪微博、腾讯微信节目公众账号“枣庄市民热线”组织开展群众投票活动。相关得票情况换成百分制。

(2)听众评选环节(11月9日-13日)。由评选活动办公室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话等方式组织节目听众公开报名,最终确定10名人员组成“听众评审团”,由“听众评审团”分别对20名候选人进行打分。

(3)专家评选环节(11月16日-20日)。网络投票结束后,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由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枣庄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家评审团,分别对20名候选人进行打分。

8、综评阶段(11月23日-25日)。评选总得分实行百分制,其中,网络评审、听众评审、专家评审的分值分别占总分值的20%、40%、40%,三者相加得出候选干警最终成绩,并按照得分成绩高低,取其前10名作为“听众喜爱的十佳政法干警”初步人选。

9、公示阶段(11月26日-12月4日)。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枣庄长安网”、“鲁南传媒网”、《市民热线·法治版》新浪微博、腾讯微信节目公众账号“枣庄市民热线”等载体,对拟授予“听众喜爱的十佳政法干警”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表彰阶段(12月底前)。公示期结束后,市委政法委对首届《市民热线·法治版》“听众喜爱的十佳政法干警”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市政法机关要把开展好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同时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确保活动各阶段任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市政法各单位联络员同志要切实肩负起职责,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及时调度进展情况,加强与评选活动办公室的联系沟通,积极推动活动各个环节有序开展。

(三)确保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严把申报、初审、复审、公示等各道“关口”,真正评选出一批具有示范性、代表性的优秀政法干警,进一步展示我市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3354203 ;邮箱:zfw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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