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妇联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妇委会:
近日,省妇联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地市立足本部门职能,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万家联动 送法到家”主题活动。现将我市具体活动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万家联动 送法到家
二、活动地点
枣庄市贵诚购物中心(市中区君山中路52号三角花园)
三、活动时间
2015年3月4日上午10:00
四、集中宣传单位
市综治办、妇联、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社局、农业局等普法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重点单位。其他不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的各单位妇委会要按照省和全国妇联通知要求,立足职能,精心策划,组织巾帼志愿者、维权志愿者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各种维权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
发放宣传单、制作展板、现场咨询、举案说法等多种方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把“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参与平安枣庄建设的重要抓手,为妇女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渠道,在广大妇女中掀起普法宣传的新高潮。
各单位三八维权周活动开展情况(文字、图片、动漫、宣传海报等资料)请于3月6日前及时报市妇联权益部。
联系人:刘敏
联系电话:3198148
电子信箱:zzfl3198148@126.com
枣庄市综治办
枣庄市妇联
枣庄市司法局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