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起,枣庄市公安局、人社局等八部门组织开展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记者最新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八部门联合检查阶段,共追发农民工工资及劳务费3000余万元,查处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20起。
今年以来,枣庄市始终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防欠清欠”两手抓,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打击欠薪逃匿行为以及处理好劳动纠纷、预防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规范了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市共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107户次,立案查处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20起。
12月25日,山东省人社厅副厅长董广驰率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督导组,来到枣庄市检查督导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检查组对枣庄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枣庄市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因工资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成效显著。
检查组听取了枣庄市8部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实地检查了滕州市和市中区部分用人单位和建筑工地。
八部门联合检查阶段,共追发农民工工资及劳务费3000余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检查组要求,下一步要继续发扬部门密切配合、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大案件处理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记者 李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