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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要闻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2013-12-30
12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党组书记蒋英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莉、陈兆同、徐玲、杜永光,秘书长刘儒良出席。蒋英建、杜永光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办理,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取得的成效是明显的。会议要求市政府继续把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畅通人民民主渠道、促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重要途径抓在手上,尊重代表权利和地位,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力度,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调动好、保护好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室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各委室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为市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强调,新的一年里,各委室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的整体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年度目标任务,更加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大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会议作出了《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枣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强调,召开人代会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机关全体同志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严细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扎实地组织好大会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会议作出了《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确定对30名优秀市人大代表进行表彰。会议指出,这次评选活动,坚持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注重向基层代表和一线代表倾斜,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代表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积极作用。会议强调,全体市人大代表要充分认识、理解和把握新形势下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加快城市转型、建设幸福新枣庄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任免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审判人员职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邵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惠从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江心田,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室负责人; 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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