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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访民六进劳教所:所有人已获释 我拒签字

2013-11-19

  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共分十六项60条。11月15日,《决定》全文播发。《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劳教制度虽然在历史上发挥过积极作用,但近年来,因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一系列问题,广受诟病。

  在法律专家和民众多年呼吁声中,这个存在了半个多世纪的制度终于得以废止。但这并不是结束,而是一个新的开始。

  事实上,在劳教制度决定废止之前,各地劳教所已悄悄发生变化。劳教所到底是怎样变化、转型的?劳教对象、管教人员该何去何从?劳教取消后,社区矫正制度又发展得如何?在2012年11月21、22日本报推出“劳教存与改”大型系列报道之后,时隔一年,潇湘晨报记者重新采访、梳理,试图为“后劳教时代”的相关工作提供一些思考。

  在过去8年中,姜家文有近5年在劳教所度过。

  如果不是因为废止劳教制度,姜家文最近一次劳教所生活的截止日是2013年11月7日。事实上,今年9月18日,他就已经被提前“释放”了。

  在今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就传出过“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的消息。然而,姜家文仍在3月被送进劳教所。

  过去8年中,作为一名上访者,姜家文有6次被送进劳教所关押,5次被决定劳教。这种少有的经历,使他在上访群体中被称为“劳教冠军”。

  姜家文的故事,印证了劳教制度的一种异化:作为一种维稳手段,它不断被滥用。

  而今,劳教制度在具体操作层面即将寿终正寝。

  五次被劳教,六进劳教所

  2013年3月15日,姜家文在北京石景山区被警方带回丹东老家,第二天,他被送进丹东劳教所。

  劳教决定书认定的“违法事实”是:2012年10月22日至27日期间,姜家文在丹东市信访分流中心,煽动被分流人员到北京上访闹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他被决定劳教一年,劳教期限为2012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7日。

  姜家文为何在被劳教期间出现在北京?“我在2012年11月8日被送进劳教所,20天后因为绝食抗议,被释放,但进出劳教所都没有手续,这次,实际上是把两次合并为劳教一年。”他解释自己“5次被劳教,6次被送进劳教所”的来由。

  今年1月7日,姜家文在北京郊区的一间小屋里得知,在当天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传出了“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的消息。

  因而,当再一次被送进劳教所时,姜家文愤愤不平,“劳教都要废除了,为何还要把我劳教?”况且,他的身体不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3月17日,姜家文得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表示,有关劳教制度的改革方案,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年内有望出台。

  这令姜家文意识到,劳教制度真的将成为历史。姜家文数着日子,虽然他并不确定自己什么时候会被释放,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次极可能是他最后一次被劳教。

  一场打斗带来人生转折

  姜家文今年58岁,辽宁丹东市元宝区人。人生轨迹的转弯,源于一次口角。

  根据姜家文的讲述,2001年11月3日晚上9时30分,在自家门前左前方十米处,路灯下有人在修农用三轮车,他走过去看了看,几个汽车修理厂的人莫名对他进行谩骂,双方发生口角,进而打斗。有一个人夺下姜手中的砖头,拍向他的脸部,致其颧弓骨骨折、塌陷、移位,上颌窦、外侧壁骨折、左眼充血、左面部皮肤挫伤。

  姜家文在丹东市公安医院住院55天,伤情造成他左面部偏瘫,时常头痛,咀嚼受限。

  因对公安机关处理不服,姜家文开始上访。后来,警方抓捕了两名于姓凶手,2005年8月,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

  姜家文认为,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他一直控告的是,修理厂的老板张某拿砖头砸了他,“这好比,张三用砖头砸的我,结果抓的判的是李四和王五。”

  2005年8月,全国公安机关展开“大接访”,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姜家文也去了辽宁省公安厅,但仍没能令他满意,“公安机关此后维持了原复核意见:一、追究老板张某刑事责任证据不足;二、九道派出所没有执法过错,此案应予终结。”

  姜家文没能向记者提供当年那起伤害案的案卷材料,是非已难以分析查证。可以确认的是,他因为不满处理结果,开始进京上访,命运与劳教牵连在了一起。

  彼时,劳教制度已开始受到各界批评。当年3月,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意图取代劳教制度的《违法行为矫治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最后一份劳教决定书列举了姜家文的5次劳教经历:2005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2年分别被劳动教养一年。

  “上访、维稳、劳教”循环

  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劳教制度,最初的设计中是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数十年演变,劳教范围急剧扩大,北大法学教授姜明安称之为“+X”。他说,“劳教成了一个大箩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

  “实际上,劳动教养已被异化为维稳的工具。”曾任全国人大代表的迟夙生律师在抨击劳教制度时称,一些地方官员已经把劳教制度当作对待上访户的“神兵利器”,以此作为掩盖社会矛盾、堵塞老百姓呼声的高效方式高频率使用,遇到长期上访户,让设在公安局的劳动教养委员会盖上章,马上就送进了劳教所。

  2008年3月刚从劳教所释放,姜家文再次赴京。当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克宁正式提交建议,呼吁废除劳动教养制度。马克宁认为,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行政法规违反《宪法》、《立法法》规定,也违反《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废除。

  不过,姜家文面临的是又一次被劳教。2008年奥运前夕,当他被警察带到北京一家宾馆的一楼大厅时,姜家文拿出刀片往自己的手腕割了一刀。押回丹东后,他被认定扰乱了宾馆的正常秩序,予以劳教。

  “从那以后,我几乎不再上访,我没有了家,只有呆在北京。”姜家文说,每一次劳教因上访而来,他是令当地政府头疼的维稳对象。

  劳教所、北京、劳教所,多年来,这似乎是姜家文的两点一线。他近乎偏执地蜗居在北京,寻求自己认为的公正。

  姜家文的租住地在远离繁华都市的北京远郊,那是一条地铁线的终点站,下车后还要坐上一趟公交线,近一个小时才能到达。一间不到十平米的房间,租金为200元/月,加上各项花费,一个月开支接近1500元,对于姜家文这样的下岗工人来说,也是一笔沉重的经济负担。

  然而,这样的生活并不稳定。他先后搬过十几次家,“每次都是房东在警察的压力下,提高租金,我们付不起,只好另搬他处,离城市越来越远”。

  经历数次劳教,姜家文说自己已不再像4年前,辗转于各相关部委,寻求自己所要的公道。他只是习惯呆在北京,2003年离婚之后,孤身一人,家已不在。家人的支持有限,孩子32岁结婚办酒,他身在劳教所而不能到场。

  劳教所变化:生产时间缩短

  作为一名老上访户,关注高层动向及政策方向,成为姜家文的一种习惯。在劳教所,姜家文可以看电视,也能看到报纸。对外界特别是政策动向的关注,让他对劳教所的细微变化特别敏感。

  频频被送进劳教所,他几乎认识每一个工作人员。“有人很同情我,但我提醒他们,不要因为和我接触过多而丢了饭碗。”姜家文说,他在外面,也从来不跟劳教所里的警官打电话,“我不想连累别人”。

  在劳教所,劳动成为最主要的“改造”方式。姜家文仍然记得,劳教所墙壁的两条标语:思想改造矫治的沃土,感化挽救教育的港湾。实际上,他于2005年第一次被劳教时,是被带着出去挖地沟、打地基。直到2008年,他开始做室内的手工,“做手表、做花什么的,揽到什么活就是什么活。”

  今年,在宣布年内停用劳教之后,他所在的劳教所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一个显著的变化是,生产时间缩短了,“没有活就开展学习,法律常识、弟子规等等,当然,还是以劳动为主。”

  “听说成立了法制学习班,还建了一幢新楼,劳教所要对年轻的警官进行培训,往法制学习班调。”姜家文认为,劳教所里的管教方式比以前好多了,今年没有出现完不成任务对劳教学员关小号、殴打的现象。

  在被提前释放时,姜家文得知,劳教所要改成戒毒场所,“以前,所里的劳教学员和强戒人员混在一起,后来,两类人员隔离了。”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废止劳教制度属于明确提出的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重要部分。在专家看来,把过去没有经过法律程序、没有经过审判就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制度取消,本身就是对人权保障的一个莫大的贡献。

  姜家文曾经写过几篇批判劳教的文章,在网络上发表,恶法、人权等这样的词汇在文章中频繁使用,影响不小。

  劳教所里的警官有的看了很生气,责骂他,“你怎么能这么写?”但也有些警官对他的文章表示认同。

  2013年,最后的劳教所时光

  “劳教所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新来的先送到特管大队严管,封闭式管理三个月,再分到其他大队。”姜家文说,他是一个例外,因为不服管教,又是劳教所的“常客”,他一直呆在特管队里。

  今年,姜家文感觉到了异样,他发现,自他之后,特管队里再没有新被劳教的人员进来,“这意味着劳教委并没有新决定的劳教案件。”这也与全国各地透出的信息相符合,多地公安机关表示,今年已经不再审批新的劳教案例,劳教事实上已经停用。

  姜家文所在的劳教所中等规模。这些年来,他粗略估算,多的时候有几百人。今年3月,劳教所约有劳教学员90余人。6月末,劳教所开始放人,很多都是没有到期的。6月初,从大连的劳教所转来16人,其中特管队分进6人,不到一个月,这6人都被提前释放。三个月内,一些学员陆陆续续被释放。

  9月18日,中秋节的前一天。姜家文所在的丹东劳教所给学员们发月饼,劳教所的警官买来水果、鸡、鱼和饮料。整个劳教所仅剩下6个劳教学员,“四大队只剩下4个劳教人员,并到了特管队,当时,特管队只剩下我一人,另外二大队还有一人。”

  但是,对于劳教所的犒劳,学员们并不买账,他们把月饼扔在了地上。姜家文说,自己不吃,是为了抗议劳教制度。

  一切来得很突然,又在情理之中。18日下午2点,大队长通知姜家文及其他劳教学员,收拾行李,然后去管理科办手续,他们将全部被释放。姜家文没有在手续上签字,在他的意识里,他从来不认为自己应该被劳教。

  一些生活用品,比如被子、羊毛衫,姜家文全都没要,只是带了几件当季的衣服,走出了劳教所。身后,是那4米高的铁门。

  劳教制度简史

  1955年“劳动教养”首次登上历史舞台。

  1957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8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文革”期间劳教暂停。

  1979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明确教养期限为一年至三年。

  1980年国务院发布通知,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需要进行强制劳动的人,一律送劳动教养。

  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转发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确立了“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制度,延续至今。

  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增加三种可以适用劳动教养的情况。

  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

  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规定,“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

  2000年《立法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对劳教制度提请审查的呼声再次响起。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审议违法行为矫治法草案,但草案未提交审议。

  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计划审议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草案。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印发通知,在四个城市进行劳教改革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

  2012年1月1日《行政强制法》正式生效。该法第十条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2013年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2013年将推进劳教制度改革,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

  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劳教存废之争

  2004年1月广东省政协委员联署由朱征夫发起要求废除劳教的提案,要求广东先行一步废除劳教制度。

  2005年9月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劳动教养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律师可以代理劳动教养案件,并将最高期限缩短为两年。

  2007年底经济学家茅于轼、维权律师李方平和学者胡星斗等69位中国学者和法律界人士联署发表了公开信,呼吁取消劳教制度,提请全国人大对劳教制度启动违宪审查。

  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克宁正式提交建议,呼吁废除劳教制度。

  2012年10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司法改革白皮书,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人姜伟称,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劳教的具体改革方案。

  本报记者周喜丰 北京、辽宁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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