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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乡村振兴示范镇候选名单的公示

2021-03-10 09:53

为抢抓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战略机遇,市委、市政府决定大力支持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简称“双十镇”)高质量发展,通过给予政策、资金、资源支持,形成龙头带动、全域提升、高质发展的良好势头,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树立样板。近期,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双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市乡村振兴示范镇评审,通过乡镇申报、区(市)推荐、现场评审等程序,确定10个镇进入市乡村振兴示范镇候选名单。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市乡村振兴示范镇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向市“双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0日

联系电话:0632—3315573

市“双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市乡村振兴示范镇候选名单

滕州市(3个)

西岗镇、木石镇、东郭镇

薛城区(2个)

邹坞镇、陶庄镇

山亭区(1个)

桑村镇

市中区(2个)

西王庄镇、税郭镇

峄城区(1个)

阴平镇

台儿庄区(1个)

马兰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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