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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市局举行“放心消费在枣庄” 示范单位命名授牌仪式

2021-03-17

3月12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举行“放心消费在枣庄示范单位命名授牌仪式,市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孟雯出席仪式并讲话,市局四级调研员李震主持仪式,各区(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市局、市市场监管服务中心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分管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仪式上,宣读了首批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选取20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了现场授牌,部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做了交流发言市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孟雯作了讲话。

会议指出,打造诚信经营、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市场监管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促进广大消费者满意感、获得感、安全感提升的有效载体。2020年,经过全市系统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共有1091家获得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11家获得市级放心创建示范单位,其中,推选60家获得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21年,市系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民生至上”理念,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围绕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指向,大力引导全市企业和广大商户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通过“放心消费在枣庄”创建活动引领,推动经营者诚信经营理念显著增强,商品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有效提振市民消费信心。

会议强调,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任务,要求聚焦优化市场环境,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市局主动担当作为,将“放心消费在枣庄”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重要举措,实行“放心消费在枣庄”扩面提升行动,全方位、全领域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使消费保民生促发展的作用得到更好地显现。

会议要求,各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照《枣庄市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的任务目标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制定月度排档表,确保完成全年创建任务;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牵头作用,加强同金融、住建、交通等成员部门的沟通联系,扩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范围和区域,实现创建活动全地域、全行业覆盖;要借助“3.15”活动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宣传进商场、进超市、进农村、进企业、进景区,提高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认知度及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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