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市。
一是开展产地环境治理行动。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对全市耕地质量环境类别划分。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整治清单内企业集中进行整治,强化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和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是开展农业投入品管控行动。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规定,加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限制使用农药按照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率达到100%。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产品,实施化肥农药、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增效和兽药抗菌药治理。提升农药和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进全生物可控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防治地膜污染。
三是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积极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县和示范企业建设。建设专业化社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年内建成14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建成2个区(市)级粮食质检机构。加强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做好超标粮食处置。
四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整治禽蛋违规用药、牛羊肉“瘦肉精”、生猪屠宰注药注水等违规行为,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持续开展生猪屠宰企业资格清理工作,整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推进信息化监管,实现大型规模养殖场、屠宰企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五是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实施色标管理,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继续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率。开展食品安全“净网”行动,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扩大餐厨废弃物收运覆盖范围,持续推动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管,集中消毒单位餐饮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六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纳入农村综合治理。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翻新销售和假冒侵权。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综合治理,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
七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压实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覆盖率、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和季度检查覆盖率均达到100%。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推进落实校园周边食品销售承诺和风险警示制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等行为。
八是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规范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知识“五进”科普宣传活动。严厉查处各类非法生产、非法添加、虚假宣传、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法会销、传销打击力度。
九是开展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格奶牛饲养管理,规范投料、用药行为,原料乳合格率达99%以上。加强奶站、运输车标准化建设和监管,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市场秩序。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达到80%以上,原辅料管控率、自检自控率达到100%。
十是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格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切实把好进口农产品监督关,严格猪肉制品监管,加强风险预警分析,严防非洲猪瘟等疫情传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严防输入型风险,打击非法渠道进口和走私行为。
十一是开展示范创建行动。全域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不断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