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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五个坚持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市

2020-06-22

近年来,枣庄市以全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为主线,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着力构建现代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努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市。

一是坚持党政同责。持续将“食安枣庄”建设和全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惠民实事。坚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调研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建立涵盖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调整充实了市食安委,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修定食安委工作规则,强化督导落实、评议考核等职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坚持风险管控。建立食品抽检监测、双随机一公开、风险会商等工作机制,及时防控化解风险隐患。坚持抽检区域、环节、品种全覆盖,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风险指标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提高问题发现率。2020年全市投入抽检经费1000余万元,安排食品评价性监测和监督抽检任务19640批。完善风险会商机制,汇总、分析风险监测数据,定期开展跨部门食品风险评估和信息交流,及时发布抽检信息通告,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强化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研判,妥善处置舆情事件。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开展产地环境治理、农业投入品管控、粮食质量安全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进口食品“国门守护”、“双安双创”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坚持小切口入手,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学校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两个方面,继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四是坚持高压态势。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食品违法行为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坚持“处罚到人”,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从严处罚。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扎实推进“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办理案件296起,涉案货值金额28.4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4万元,罚款289.57万元。办理食品类刑事案件41起,涉案价值510余万元,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3人,移送司法起诉92人,有力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坚持协同共治。通过枣庄日报、枣庄晚报、枣庄新闻网、市场监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组织食品安全“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设立公益宣传牌、条幅、墙标、电子屏等4000余个(幅),发放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20000余份,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主流媒体开设“食安枣庄”专栏、“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专栏专版专页,开展全方位系列集中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公布典型案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利用投诉举报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今年以来,共接收食品类投诉举报518起,处置回复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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