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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举报有奖!枣庄校园周边食品、外卖等成重点整治对象!

2019-10-30

近日,记者从枣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采访了解到,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食安委决定,从10月20日至2020年1月20日,在全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整治。对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对生产环境条件脏乱差、随意改变车间功能布局、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生产加工行为;对标签包装虚假标注、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市场混淆的“山寨食品”等欺诈行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和严厉处罚。对不再符合生产许可获证条件或存在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不愿意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撤销或吊销其相关证照,对相关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并严格落实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关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行业禁入等规定,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深入开展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整治。强化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监督检查,做到监管全覆盖,所有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达到B级以上,食品原材料购进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校长及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积极推进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工程,着力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严查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生活区、销售区、食品处理区“三区”不分问题;不得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的食品及过期食品;不得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不得销售已作废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格按照规定销售需冷冻、冷藏的食品。

深入开展网络订餐整治。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整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等问题。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要对小餐饮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行为进行清理和下线处理,对违法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予以严厉查处。

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禽蛋违规用药、水产养殖非法添加、瘦肉精、私屠滥宰、生鲜乳违禁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药违规使用、违禁超限量使用兽药、非法添加、滥用抗生素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

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公安机关结合开展集中打击违法犯罪“昆仑”行动,在食品领域,深入摸排线索,坚持大案攻坚,集中力量侦破一批团伙性、系列性、跨区域性的大要案件,惩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分子,揭开一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潜规则”,取缔一批“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希望全市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守法律底线,崇尚社会公德。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属实的,将给予相应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保证举报人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电话:12345 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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