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8月10日讯日前,《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份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报》公布,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滕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被查出存在个别不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行为。
通报中称,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枣庄市百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滕州市维康药品有限公司、济宁市广联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滕州滕冲药店5 家企业基本符合药品GSP(即商品供应规范)要求,但存在个别违反药品GSP的经营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
枣庄市御医堂药品有限公司、枣庄市枣康医药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药品GSP的经营行为。决定收回其药品GSP认证证书。
山东康速尔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山东康速尔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大同天下店存在严重违反药品GSP的经营行为。决定撤销其药品GSP认证证书。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滕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存在个别不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行为。
其中,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以文件任命的形式明确专人负责疫苗质量管理;设施设备档案不规范。
滕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以文件任命的形式明确专人负责疫苗质量管理;一类疫苗接收时,未能提供运输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未以文件任命的形式明确专人负责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以上2家单位被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