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即将来临,考试期间正值高温天气,随着气温升高,微生物容易滋生繁殖,易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6月4日,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提示信息,提醒广大考生合理饮食、安全就餐。
在餐饮食品安全提示中,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要求,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不得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同时,高考期间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一律严禁使用豆角(四季豆、扁豆)、发芽土豆等有毒(易引起食物中毒)原料及野生菌加工食物,严禁加工凉菜,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家长:考试期间考生居家饮食要注意安全。考生家长在操作时一定要注意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物应烧熟煮透且食物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畜禽肉、蛋、奶及水产品应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尽量不食用生食水产品;食用凉拌菜、各种卤味、水产品时要注意新鲜、卫生;不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不食用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尽量不食用容易导致身体不适的饭菜(如豆角、豆浆、野生蘑菇、鲜蚕豆、黄花菜等);考试期间考生不要食用隔夜饭菜。
此外,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提醒学生,考试期间考生尽量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外出就餐或网上订餐应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B级以上、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不选择无许可证、卫生条件差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食用街头摊点和流动摊贩销售的食品。
考生要注意科学饮食,注重营养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生冷、刺激食品;要做到饭前洗手,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切忌暴饮暴食;生食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师生就餐后如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在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应保存好消费票据,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拨打“12331”举报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