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人社函〔2024〕47号
关于印发《枣庄市创业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补贴性创业培训管理工作,促进创业培训事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35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枣庄市创业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教育局 枣庄市公安局
枣庄市财政局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责编:褚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