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工作,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科技局制定出台《枣庄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为降低银行放贷风险、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依据“当年审核次年拨付”的原则,采取省、市、区、银行风险共担的模式,为在枣庄市内注册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创贷”支持。省、市、区(市)风险补偿标准分别为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的35%、25%、10%,对通过“科融信”平台增信评估的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授信额度内的信用贷款本金损失,省、市、区(市)风险补偿比例最高可达45%、30%、15%,剩余损失由银行承担。 (马习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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