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风湿免疫科副主任医师 徐晓龑
每个妈妈都希望生出优质健康的宝宝,可有些女性因患系统性红斑狼疮,怕对宝宝产生影响而选择放弃做母亲的权利。其实,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是可以正常怀孕和生宝宝的。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典型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多见于16~45岁育龄期女性。该病发病机制尚不明确,目前研究显示和基因、环境等因素有关,很多人认为该病会遗传给后代。的确,该病存在一定的遗传倾向,但不是遗传性疾病,不能认为母亲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女儿一定会得。患者早期有发热、乏力等不典型表现。典型症状主要是皮肤粘膜改变,常见的有蝶形红斑、光过敏、脱发、反复口腔溃疡、四肢末端冻疮样皮疹和面部皮疹;其次是骨骼肌肉受累,表现有关节痛、关节炎等;再次是肾脏受累,表现为肾炎或肾病综合征,后期出现终末期肾脏病;也可见心脏受累,表现为心包炎,心肌炎等;呼吸系统受累,如胸腔积液、肺泡出血、狼疮性肺炎等;此外还有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及消化系统等受累。该病症状多样,很容易误诊,可通过血常规检查、尿液分析及免疫学检查、自身抗体检查、影像学检查等明确诊断。
红斑狼疮的发作和体内雌激素水平密切相关。如果雌激素水平升高,易导致红斑狼疮发病、复发或加重病情。如果患者合并有抗磷脂抗体综合征,更易导致不孕或自发流产、死胎等。因此,红斑狼疮患者怀孕生子比普通人的风险大,但患者在备孕期、孕中期及产后遵从医嘱,配合治疗控制病情,可以正常怀孕生子。
备孕期。若患者有狼疮病情活动,需积极控制病情,至少稳定半年,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小于0.5克,停用免疫制剂至少6个月以上,每天服用激素如强的松剂量小于15毫克,并明确是否合并抗磷脂抗体综合征;如有此类疾病,建议先治疗后再考虑要宝宝,否则影响正常受孕或导致反复流产。
孕中期。很多红斑狼疮患者及家人最担心怀孕后继续用药,对宝宝产生不良影响。其实孕期服用小剂量激素(不包括含氟、长效的激素)、羟氯喹等对胎儿影响不大,不会造成生理缺陷。孕早期,患者要每月检查血液、尿液等指标,孕中期需两周左右检查一次。同时在风湿免疫科医生和产科医生的指导下监测血压、水肿及胎儿生长发育情况。患者千万不要随意停药,要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避免病情复发。
孕后期。随着胎儿增大,身体负重大,患者要定期监测血压、尿蛋白,以防妊娠高血压导致严重并发症子痫发生,尤其是家人发现孕妇出现身体抽搐,要立即就医。生了宝宝后,用小剂量激素和羟氯喹等不会影响哺乳,必要时可避免喂养服药后4小时内的奶水。
治疗红斑狼疮最关键是积极应用糖皮质激素、羟氯喹和免疫抑制剂快速控制病情。不少患者担心激素等副作用,其实短期使用激素,对人体影响很小。近年来,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有了新进展,如新的生物制剂使用、免疫吸附、干细胞移植等,给患者带来新希望。
此外,紫外线照射可导致皮肤细胞DNA低甲基化,容易引起狼疮病情活动。夏天气温高,紫外线强度大,患者要注意防晒,避免在日光下长久活动;外出时应减少皮肤暴露面积,可戴遮阳帽,穿长袖衬衫和长裤等;涂防晒霜,SPF值在20~30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