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青年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和适龄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枣人社字〔2023〕44号)精神,现将2023年市直青年见习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期限
离校三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见习期限3-12个月。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日—9月15日
三、报名方式
各见习单位现场接受报名并审核,申请见习人员结合个人见习意愿,根据《枣庄市2023年市直青年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下载《枣庄市青年见习报名表》(附件2)填写并打印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以失业青年身份申报见习的须提前进行失业登记)原件和复印件及见习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见习单位报名。具体报名事宜请咨询见习单位。
实行一次见习原则,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再安排参加见习。
四、录用、管理及使用
9月22日前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拟录用意见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见习单位拟录用情况备案确定见习人员名单。见习人员按照见习单位通知到见习单位报到,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因各种原因终止见习的(包括见习期间及见习期满离岗人员),见习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填报系统备案。
附件1:枣庄市2023年市直青年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
附件2:枣庄市青年见习报名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