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枣庄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企业认真贯彻《关于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枣发〔2018〕42号),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联合开展了枣庄市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活动。按照《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DB37/T 4077—2020)和《枣庄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评价管理办法》(枣人社字〔2022〕49号)等规定,经单位自评申报、组织评价、调查评估和社会公示,73家企业通过评价。枣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决定,将该73家企业选树为“枣庄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典型,现予以公布。
被选树的企业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切实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全市各类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从各单位实际出发,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为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2年枣庄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总工会
枣庄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枣庄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10月26日
责编:褚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