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鲁政发〔2021〕5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枣政发〔2021〕3号)要求,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先把经济搞上去”目标定位,深入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以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强化就业优先,突出创业引领,推动产业、企业、创业、就业“四业”联动,着力打造一流的创业生态和就业环境,增强劳动者对就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3年,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劳动者投身创业创新活动积极性不断增强,每年城镇新增就业3.8万人以上,每年高校毕业生留枣来枣就业1.38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创业赋能计划
1.强化创业示范引领。深入开展大学生(含海外留学生,下同)创业引领计划,每年扶持1200名以上大学生创业。实施留学人员来枣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每年支持一批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或者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用好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和困难帮扶基金,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开展“大学生创业之星”“返乡创业农民工之星”选树活动。开展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创业创新大赛、展示交流等活动,释放各类群体创业创新活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业融资支持。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体系,完善担保机制,降低创业者和初创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企业金融辅导员覆盖面,将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成长性初创小微企业纳入辅导范围。积极引入各类基金公司入驻枣庄凤鸣基金小镇,提高融资服务可及性。鼓励各级银行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人员创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开展各类优秀创业投资机构和基金选树活动。(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枣庄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夯实创业平台支撑。积极培育并争创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加强对已创建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服务与指导。加强各级示范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孵化300家以上创业企业、带动5000人以上实现就业。新建或拓展整合、改造提升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每年在省外或省内重点市建立一批返乡创业服务站,吸引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带动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积极争创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鼓励市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孵化机构,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条。到2023年,全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达到5家左右,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达到15家左右,培育选树50家“工友创业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创业培训质效。实施“创赢未来、业兴枣庄”创业训练营项目,每年培训一批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用3年时间培训200名创业培训讲师、创业咨询师。完善创业培训教程体系,统筹创业大学、市内院校和知名培训机构优势资源,为创业者提供更高质量的创业培训,每年培训6000人次以上。举办中青年企业家培训班,每年培训30人以上优秀青年企业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扩容提质计划
5.促进来枣留枣就业。实施“青年就业”计划,支持高校安排就业工作负责人到企业担任人力资源顾问,企业负责人到高校担任就业指导员,及时对接就业供求信息、开展就业指导。组织举办枣庄高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助力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枣就业。鼓励搭建政府、企业、高校、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供需协同对接平台,聚焦我市“6+3”现代产业体系、新开工重大项目,通过组织“校对企”专场对接会、开展“一对一”专员服务等方式,为重点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持。落实“圆梦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在本地就业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和租房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6.拓宽灵活就业渠道。扩大新就业形态规模,打造特色小店经济。做大做强平台经济,出台扶持平台经济发展政策。按规定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收费标准,降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灵活就业成本。积极争取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落实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探索发布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行业(工种)市场工资价位。加强新业态行业工会组织建设,推动区(市)分别培育至少一个新业态行业集体协商工作典型,建立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枣庄银保监分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和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高技能培训质量。实施“职业技能提升接力计划”,聚焦我市“6+3”现代产业体系和重点企业长期缺口较大的职业(工种),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组织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养等方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各类劳动者2万人次。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实施“一市一品牌,一区一项目”,打造一批“枣庄辣子鸡制作”、“柳编”等在全省乃至全国较为知名的培训品牌。聚焦服务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聚焦提高技术工人技能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聚焦增加短期实用性技能职业培训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市)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培训补贴资金直补企业工作,自主培训的企业在自主评价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业培训补贴直接支付给企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服务增效计划
8.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畅通劳动力要素流动渠道。落实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重点培育有特色、有潜力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打造行业诚信服务品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信息化建设,启动“就业地图”计划,建设智慧就业服务大厅,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打造“就办好”服务品牌。组织进企业、进园区、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为企业和劳动者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送维权,推动就业政策落实落地、就业服务提质增效。依托山东创业服务网,汇聚创业培训、项目、资金、导师等资源,建立广覆盖、全要素、精准化的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争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组织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区(市)创建活动,打造一批“乐业城市”“乐业社区”“乐业乡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四)实施用工保障计划
10.改善劳动用工环境。引导企业进行生产线智能升级,减少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一线岗位对劳动力的依赖。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服务,不断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维护职工经济权益。初步实现为企业提供薪酬数据服务,对低收入群体、技能人才、科技人才等重点群体提供针对性薪酬指引服务。指导企业改善职工工作环境和就餐、住宿等生活条件,建立梯次培养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形成良好企业文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优化技能人才培养。适度扩大职业(技工)院校招生规模,建立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技能人才培养结构。实施技工教育优质校建设工程,推行校企双制育人,推进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壮大职业指导队伍,引导青年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价值观。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工匠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用工保障服务。建立用工保障清单管理制度,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对缺工量较大的企业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用工专员服务,“一企一策”解决用工问题。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企业用工专项行动,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实施职业院校顶岗实习计划,组织进入实习阶段的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开展顶岗实习、实践教学,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缺口。实施“共享用工促进计划”,支持企业共享用工,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合作,解决企业短期缺工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把实施“创业枣庄·乐业鲁南”行动作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的重要抓手,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督导评估制度,对工作进度慢、落实不到位的区(市),进行提醒约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政策解读,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挖掘推广就业创业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